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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性肝炎的治疗原则是什么?

来源:养肝网2013-11-15 个评论我要订阅
 
        发现有药物性肝炎,立即停用有关或可疑的药物是最关键的步骤,药物反应通常情况下发生在开始服药后的5~90日,停药后8日血清氨基转移酶下降50%应考虑与该药有关。较严重的药物性肝病的治疗原则是保护肝脏功能、减少肝脏负担、预防并发症发生及对症处理。具体包括卧床体息,给子高蛋白、含丰富的B族维生索、维生素c的饮食,保证足够的能量供应,黄疸较深者应静脉滴注高渗葡萄糖、维生素C,维持电解质平衡,并使用护肝退黄药如苦黄、茵栀黄注射液及门冬酸钾镁等。特殊药物引起的肝损害可用相应解毒剂,如对乙酰氨基酚引起的肝坏死可用N-乙酰半胱氨酸解毒。明显胆汁淤积可试用泼尼松治疗。还原型谷胱廿肽对某些药物性肝病疗效较好,可提高解毒作用。熊去氧胆酸能稳定肝细胞膜、抑制免疫反应并对肝细胞线粒体有保护作用,可用于药物性肝损伤。腺苷甲硫氨酸(思美泰)可减少药物性胆汁淤积,又可降低因使用苯巴比妥药所致的升高的GGT数值。并发暴发性肝哀竭者,应按重型肝炎治疗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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