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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生小常识:不应与鸡肉同吃的9种食物

来源:养肝网2013-12-27 个评论我要订阅
 

养生小常识:不应与鸡肉同吃的9种食物

【导读】食物之间存在相生相克的现象,有些食材不能同食。下面介绍一下与鸡肉相关的食材及禁忌。

1、鸡肉与鲤鱼:鸡肉甘温,鲤鱼甘平。鸡肉补中助阳,鲤鱼下气利水,性味不反但功能相乘。鱼类皆含丰富蛋白质、微量元素、酶类及各种生物活性物质;鸡肉成分亦极复杂。2、鸡肉与李子相克,食则拉痢。解救:吃鸡尿白。

3、鸡肉与菊花相克,食则死亡。解救:细辛一钱,川莲五分水煎服。

4、鸡肉与糯米相克:同食会引起身体不适。

5、鸡肉与大蒜大蒜性辛温有毒,主下气消谷,除风、杀毒。而鸡肉甘酸温补,两者功用相佐,且蒜气熏臭,从调味角度讲,也与鸡不合。

鸡肉

6、鸡肉与芝麻相克:同食严重会导致死亡。

7、鸡肉与芥末:这两种食物如果同食后,会伤元气。因芥末是热性之物,鸡属温补之品,恐助火热,无益于健康。

8、鸡肉与狗肾相克:会引起痢疾。

9、野鸡与鲫鱼:鲫鱼属甘温,性热,为下气利水,而野鸡甘酸微寒,为补中益气健脾,故两者性味功能皆不相合。鲫鱼与野鸡肉皆含有各种氨基酸及酶类激素、微量元素等,故两者不宜同煮,因其生化反应较为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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