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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肝炎疗效标准

来源:养肝网2014-12-22 个评论我要订阅
    1.临床基本治愈
  
  (1)主要症状及次要症状消失;
  
  (2)肝大稳定无变动或回缩,肝区无压痛及叩击痛;
  
  (3)肝功能恢复正常;
  
  (4)病毒复制指标阴转,但HBsAg仍可阳性;
  
  (5)以上各项指标保持稳定6~12个月。
  
  2.显效
  
  (1)主要症状及次要症状消失占半数以上或好转占2/3以上;
  
  (2)肝大稳定无变动或回缩,肝区无明显压痛及叩击痛;
  
  (3)肝功能恢复正常或轻度异常;
  
  (4)病毒学指标有1项阴转,但HBsAg仍可阳性。
  
  3.好转
  
  (1)主要症状及次要症状消失占1/3以上或好转占半数以上;
  
  (2)肝脏肿大稳定无变动或回缩,肝区明显无压痛或叩击痛;
  
  (3)肝功能指标较原来下降一半以上;
  
  (4)病毒学指标有所下降,但HBsAg仍可阳性。
(本文内容/图片来自于网络,仅供参考,一切诊断及医疗的依据请遵从医生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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