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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常识:正视乙肝传染,给予更多关爱

来源:养肝网2013-12-11 个评论我要订阅
 

我国是乙肝大国,很多人对于乙肝传染的认识都是错误的,这导致了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困难,生活中也常常失意。乙肝病毒是不会通过呼吸道传播的,日常的接触也不会被传染上乙肝。我们不妨多了解乙肝传染方面的知识,正视乙肝,给予乙肝患者平等的权利。

乙型病毒性肝炎是由乙型肝炎病毒(HBV)引起的一种世界性疾病,多数无症状,其中1/3出现肝损害的临床表现。我国是乙肝大国,据不完全统计,我们身边每10个人中,有一个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乙肝的传播途径比较多,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血液传播:经血液或血制品传播乙肝病毒。

2.医源性传播:由医疗过程中各种未经消毒或消毒不彻底的注射器、针头等引起感染或拔牙用具及其它创伤性医疗器消毒不严格而导致感染。另外,吸毒者因共用污染的针头和注射器也可能会导致感染。

3.母婴传播:患急性乙肝和携带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的育龄妇女,通过妊娠和分娩将乙肝病毒传给新生儿。

4.性接触传播:个体在与乙肝患者或病毒携带者进行性接触或生活密切接触时可通过男性的精液、女性的阴道分泌物引起感染。

在这里我们讲述了乙肝的传播途径,是希望大家对乙肝的传播有个正确的认识。如果我们知道自己身边有乙肝病毒携带着,肯定会心生警惕,这也是人之常情,工作中的日常接触是不会被传染乙肝的。在外国,乙肝患者就业是没有问题的,他们拥有和我们平等的权利,入职、入学根本不需要体检。很久以前,国家卫生部就拟出台政策,将要求各体检中心把常规体检表(含入学、入托、就业、健康证申领等)的待选目录中,全部取消乙肝检测项目(如表面抗原或两对半检测),但推荐进行肝功能检测。

从“乙肝歧视第一案”到全国大大小小的因“乙肝”而产生的纠纷,绝大多数都以患者的失败和接受现实而告终。这样无形中就助长了社会和用人单位,甚至是学校,“歧视”乙肝患者的风气。法律应该是最公正无私的,它保护的应该是所有公民的权益,我们不能因为有些人身体上的某种缺陷就把他们驱逐出保护圈。但是法律在这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乙肝虽然不好治,但是它的传播也没有我们常识中认为的那么可怕。由于自身疾病的原因,很过乙肝患者读书就业困难,还要面对周围异样的眼光,他们心里也是非常苦恼和绝望的。我们没有亲身经历过,不知道那种痛苦。但是如果设想下,自己身边的至亲好友患了乙肝,我们是不是也会为他们感到不幸呢?

乙肝感染者需要社会的关爱。这是提高乙肝感染者机体免疫功能,保证他们身体健康的良药。一直相信,人心都是善良的。很多人都会为孤寡老人、失学儿童、希望工程捐物、捐款,那为什么我们不能给乙肝病毒携带者多给予一份关心呢?也许他们要的还没有这么多,只希望能有一个公平的读书、就业的权利,只希望我们不要以异样的眼光看待他们。

希望大家都能正确认识乙肝的传播途径,在积极预防的同时,以平等的态度对待乙肝病毒携带者。他们要的不多,只是一份公平的权利,社会会因为相互宽容退让而更加和谐。

(本文内容/图片来自于网络,仅供参考,一切诊断及医疗的依据请遵从医生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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