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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常识:歧视比乙肝病毒更可怕

来源:养肝网2013-12-25 个评论我要订阅
  媒体报道,去年12月29日,卫生部就体检中乙肝病毒检测有关问题召开了媒体通气会。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卫生部拟于近期制定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五项”检查有关政策。明确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限制入学、就业的条件。

为做好寒假期间的爱肝、护肝宣传,市传染病医院从2月1日起至3月1日止,凡教师、学生凭教师证、学生证,门诊免挂号费;门诊检查:肝功能、乙肝六项(定性)免费,乙肝定量、肝脏B超等优惠20%;住院费用减免200元。其他人员肝功能、乙肝六项(定性)优惠20%。

青少年是乙肝病毒感染的重要群体,由于当今社会竞争激烈,社会上入学、就业,以及结婚、生育等,对乙肝患者可以说是困难重重。因此,他们承受的心理压力非常大,常处于焦虑和抑郁中。

其实,人们担心的乙肝“大三阳”传染性高,主要是血液传播性高;肝功能指标中转氨酶和黄疸的高低,并不能决定传染性的大小,即肝功能不是决定传染的因素;接触感染者的皮肤,也不会传播乙肝病毒;而对于母婴传播,通过科学预防阻断,能让90%~95%的新生儿免受乙肝病毒感染;其性伴侣,也可通过注射乙肝疫苗获得免疫力。

从医学角度看,乙肝病毒感染自然史一般可分为3个时期,即免疫耐受期、免疫清除期、非活动期。由于年龄特点,青少年乙肝感染者大多处于免疫耐受状态,指乙肝病毒复制活跃,表面抗原阳性和E抗原阳性,乙肝病毒DNA滴度较高,而转氨酶水平正常,肝组织学也无明显异常。对于这个阶段的患者,国内外专家认为,不需要进行抗病毒治疗。

病毒携带者与病人有本质的区别,因为医学、科学的无知或偏见,导致“乙肝歧视”,后果严重的话,可能比病毒本身更要人命。

目前,乙肝病毒感染尚无理想的特效药物,社会上宣传的某些“转阴”、“根治”等,是没有科学依据的。真正有良知、有责任的医院及医生都会建议:乙肝病毒携带者,最好每年去正规医院检查1次,因为部分携带者可能转化为慢性乙肝;乙肝患者一定要规范治疗、定期检查。慢性乙肝患者应根据病情,遵医嘱定期复查,这对于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及时治疗,意义重大。

当然,预防重于治疗。具体应做到洁身自爱;不以任何方式吸毒;不与他人共用剃须刀、牙刷等;不接触未经严格检验的血液或血制品;注射时坚持“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不使用消毒不严格的医疗器具进行诊疗;接种乙肝疫苗

其次,自我保健也很重要。禁忌过量食用高脂和高糖类食物;禁忌酗酒;禁忌过度体力和脑力劳动;禁忌大怒和忧郁;禁忌恣情纵欲;禁忌乱用药物,尤其是对肝脏有损害的药物。(责任编辑:小医)

(本文内容/图片来自于网络,仅供参考,一切诊断及医疗的依据请遵从医生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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